起诉莫言,让人想起了长春“凉鞋”事件
微博名字毛星火在网上炒作起诉莫言的事情,有人说不支持起诉,但也没必要小题大做;有人说只是一个闹剧而已,也就是一些民粹主义打着“爱国”旗号为了蹭流量而已;也有人支持起诉,认为莫言就是靠丑化中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。
起诉理由之荒唐自不必多说,拿几本几十年前的文字,在里面找茬,断章取义,指控莫言在作品中“美化侵华日军”“抹黑英雄先烈”等等。如此用放大镜在文学作品中鸡蛋里挑骨头,无限联想,任何文字都会被“利用”,“清风不识字,何故乱翻书”的文字狱就会一再上演。
这几天,在思考,为什么如此荒唐之事,会有人跟风支持,还认为起诉有理?一下子想起了文革期间,发生在长春的“凉鞋”事件。
1967年,长春市曾经发生过一起轰动全市的事件——“凉鞋”事件,在21世纪的今天,我们都以为不会再发生如此荒谬的事件,但,这个毛星火起诉莫言,以及之前发生的“战马行动”,与这“凉鞋”事件的性质是一样的。
那个时候,人们夏天穿塑料凉鞋,当地的红卫兵造反派在凉鞋鞋底的花纹上发现了一个“毛”字。把伟大领袖踩在脚底下,这还了得?于是,红卫兵小将在全市所有大街小巷对行人进行检查,发现穿这种鞋子的人,就对他们进行批判,要求把鞋脱下来,光着脚走回家去。红卫兵小将们跑到生产这种凉鞋的工厂,将设计这种凉鞋模型的技术员进行批斗,把描图、制图的人关进小号反省、交代问题。工厂被要求停产,组织大家排演革命现代京剧,后来被“军管会”下令叫停,因为“军管会”认为牛鬼蛇神不能演革命现代戏,没有资格。最后把全部的凉鞋从仓库里取出来,每人一把小刀,用小刀把鞋底的花纹削去一大块,怎么看都看不出“毛”字了。如此一个图片,都能被无端与爱不爱伟大领袖联想起来,如果不是活生生地发生在现实世界,谁能想象得到!
这些人,之所以蹭“爱国”流量,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很安全,即便他们的行为最后被网友所唾弃,也没有什么损失,而有关部门,甚至是为了息事宁人,还真就按照他们的“诉求”让没有错误的当事方成了受害者。前些天发生的视频博主“战马行动”跑到南京一家商场,指控该商家玻璃上的招贴画红日以及礼花绽放有日本元素,推定商家“大肆张贴、宣扬日系文化”,是“卖国行为”。在报警后,警方来了,要求商家整改,商家只得将这些招贴画撕下来,并约谈了广告公司。
有人说,作为公民,有起诉的权利。但,这是在滥用起诉权,在明知自己的诉求缺乏合理根据的情况下,以表面的合法形式进行恶意起诉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。滥用起诉权不仅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,而且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。是不是我今天做个梦我被某人刺伤了,明天我就可以到法院起诉某人要害我了? 何况,这个毛星火还公开叫嚣,若五年莫言没被处理,会考虑暴力手段惩罚莫言。这难道不是犯罪吗?这是在威胁、恐吓,这是真正的寻衅滋事。
对此不可不警惕,文革正是从批评新编历史剧《海瑞罢官》拉开帷幕的。